| 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|
| 作者:督导科 点击数:854 发布日期:2009/11/17 8:41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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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镇(区)中心校、初级中学,市直各学校: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,规范办学行为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经研究,拟于11月中下旬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督导内容 各校贯彻执行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》、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情况。重点是: 1.作息表、课表向社会公开情况。 2.学校规范办学行为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情况,包括:执行国家课程计划、学生在校时间安排、晚自习安排、双休日安排、考试安排、学生家庭作业量、学生睡眠时间、阳光体育活动安排等。 3.校容校貌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,《管理规范》台账资料建档情况。 二、督导方式: 以座谈、问卷、实地察看、查阅相关资料为主要方式。 三、有关要求: 各校要对照“五严”规定和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》的要求,做好自查工作,形成自查报告,准备好与督导内容相关的材料。 靖 江 市 教 育 局 靖江市教育督导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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